关于重签提单收取文件费通知
致各订舱代理及客户:
兹定于从5月24号起,凡要求重签提单的,请先到外运船代缴纳文件费RMB200/票,然后凭船代部收款凭证至我司单证部换取新的提单。悉请告知!
特此通知!
美森轮船有限公司宁波代表处
2010年5月19日